番薯用户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6日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6日

引言

深时律动(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是移动应用程序“番薯”(以下简称“本应用”或“番薯”)的运营者。本协议是您与我们之间就使用本应用所订立的协议。

请在使用本应用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其中限制或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以及法律适用与争议管辖的条款,已以加粗方式提示,请您重点阅读。首次启动时,我们通过《番薯个人信息保护指引》弹窗提示您阅读,并提供本协议、《番薯用户隐私政策》《番薯个人信息收集清单》《番薯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全文的可点击入口,不默认勾选。未经您点击同意,不得使用本应用。您点击同意,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使用本应用还须阅读并同意《番薯用户隐私政策》。您不同意本协议或隐私政策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出本应用。我们不会以默认勾选的方式视为您同意本协议或隐私政策,也不会以您仅浏览即视为同意。

一、协议范围与文件关系

本协议与《番薯用户隐私政策》《番薯个人信息收集清单》《番薯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番薯社区行为规范》共同构成您与我们就使用本应用的全部约定。

上述文件的分工如下: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委托处理及您的权利,以隐私政策和收集清单为准,本协议不重复规定;受托方的具体名称、处理的信息种类及对方隐私政策链接,以共享清单为准;社区行为与违规处置的具体规则,以社区行为规范为准。社区行为规范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并适用;如本协议与该规范就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前述文件未规定的其他事项,以本协议为准。

您可在本应用内通过下列路径查阅上述文件全文:我 → 设置 → 用户服务协议;我 → 设置 → 用户隐私政策;我 → 设置 → 个人信息收集清单;我 → 设置 → 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我 → 设置 → 社区行为规范。

二、服务内容与使用边界

本应用向您提供基于移动客户端的社交、社区服务,包括浏览已公开内容、注册与登录、发布图文或视频、关注、好友与互动、私信、免费虚拟礼物以及系统通知等。浏览已公开内容须注册并登录。未注册或未登录的,不能浏览本应用已公开的内容。浏览时您先选择要浏览的兴趣范围,可随时更改;已公开内容按该范围筛选,并按发布时间排序展示。本应用目前仅提供 iOS 和 Android 客户端,不提供网页端或小程序。

本应用不提供支付、充值、内购、提现或商品交易,不提供个性化推荐,不提供算法推荐服务,不根据浏览、点击、停留等行为排序或推荐。本应用不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不调用大模型,不提供人工智能对话、文生图、文生文或其他生成式输出,不将用户内容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

我们可能委托境内服务方提供云主机、对象存储、短信验证、系统推送及厂商离线推送通道、内容安全审核和即时通讯等技术支持。受托方的具体名称以《番薯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为准。

三、账号注册与使用

(一)账号获得

您使用本应用注册或登录功能时,须以本人的手机号码并通过短信验证码完成核验。本应用不提供一键登录、微信登录或苹果登录,亦不要求您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登记。

(二)账号资料

您可选择填写昵称、头像和简介。该等信息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侵权或不实内容,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我们有权要求您修改,并有权对违规资料采取本协议第十一条的处置措施。

(三)账号使用与保管

账号仅供您本人使用,您对账号享有使用权。一个手机号码对应一个账号。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和验证码,不得将账号出借、转让、赠与或出售给他人,不得使用他人账号。因您保管不善或允许他人使用账号导致的后果,由您依法承担,但因我们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账号被未授权使用的除外。

(四)账号注销

您可以通过“我 → 设置 → 账号管理 → 注销账号”申请注销。您申请注销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并在十五日内删除或匿名化您的账号资料,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留存要求的除外。其中为履行网络安全和内容安全管理义务而保存的日志与审核记录,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到期删除或匿名化。注销不可恢复,请谨慎操作。因违规被封禁或依法处置的账号,相关记录的保存按本协议第十一条处理,不适用您主动申请注销的十五日删除安排。

四、年龄限制

本应用仅向年满十八周岁的用户提供服务,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您在同意《番薯用户隐私政策》之后、注册或进入本应用前,须确认已满十八周岁。您点击确认,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已满十八周岁。我们仅保存确认结果,不因此收集身份证号码。

如我们发现相关账号属于未成年人,或您向我们声明时不实,我们将停止提供服务,删除已收集的个人信息及该账号下的内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用户内容的权属与授权

您在本应用发布或通过私信发送的文字、照片、视频及其他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内容”),其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由您依法享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您公开发布用户内容,即授予我们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许可范围限于为向您和其他用户提供本应用服务所必需,许可地域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许可内容包括存储、展示、传输、复制、格式转换、内容安全审核,以及委托境内服务方进行前述处理。您发送私信的,许可范围仅限于向对话对方投递、存储、传输,以及依法进行安全管理所必需的处理,不包括向不特定用户公开展示。

上述许可随您删除相应内容或账号注销完成删除或匿名化后终止;依法须留存,或在终止前已由其他用户合法接收、存储的内容,不受影响。我们不会将用户内容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不会将用户内容授权给无关第三方用于与本应用服务无关的目的,亦不会要求您将权利永久、不可撤销或在全球范围内转让给我们。

您保证:您对用户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已取得必要授权;用户内容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或其他合法权益。因用户内容引发的争议,由您依法承担责任。

您可以在本应用内删除您发布的内容或私信。删除后,我们将在十五日内停止展示或投递,并按《番薯个人信息收集清单》删除或匿名化相关信息。

六、内容展示

本应用不提供个性化推荐,不提供算法推荐服务。浏览前您需选择要浏览的兴趣范围,该选择用于确定向您展示哪些板块的内容,可随时更改。已公开内容按该范围筛选,并按发布时间排序展示。我们不根据您的浏览、点击、停留等行为进行排序或推荐,不推断您的兴趣。

本应用不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不调用大模型,不提供人工智能对话、文生图、文生文,不生成、不改写您的用户内容。因本应用不向您输出生成内容,不对您自行编辑发布的内容按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标识。如您使用本应用之外的工具制作、合成非真实信息并在本应用发布,不得将其谎称为真实内容;建议在内容中以显著方式自行注明。本应用不提供专门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或检测功能。将合成内容谎称为真实内容,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我们有权按本协议第十一条处置,相关责任由您承担。

七、关注、好友与私信

关注为单向关系,好友为双向关系,需一方发起好友申请并经另一方同意后建立。陌生用户不能直接向您发送私信,须先发起好友申请并经您同意,方可与您私信;您对好友申请可以同意、拒绝或不作处理,不作处理的不视为同意。

私信仅在对话双方之间发送和接收,不属于向不特定用户公开。私信为扩展功能。相关消息可能由境内即时通讯受托方处理,具体名称以《番薯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为准。

本协议第九条所列禁止行为同样适用于私信。您不得利用私信实施骚扰、侮辱、威胁、诈骗或发送违法违规信息。我们依法有权对私信中的违法信息采取本协议第十一条的措施,但不对私信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保证,亦不构成对私信的编辑或背书。

八、虚拟礼物

本应用中的虚拟礼物为免费虚拟物品,用于用户之间的互动表达。虚拟礼物不具有财产价值,不可兑换人民币或其他法定货币,不可提现、转让或退款,不构成商品买卖或有偿服务。我们不因此收集支付账号或交易信息。

我们有权调整虚拟礼物的种类和展示方式。该等调整不构成对价变更,亦不赋予您任何财产性权利。

九、社区规范与禁止行为

《番薯社区行为规范》是本条的细化规则,其与本协议的关系见本协议第一条。您可在本应用内通过“我 → 设置 → 社区行为规范”查阅其全文。

您使用本应用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发布、传播或通过私信发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诈骗、谣言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二)发布、传播或通过私信发送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或不当内容。

(三)侵害他人名誉、肖像、隐私、个人信息、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四)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骚扰、跟踪、歧视或恶意伤害,包括通过私信实施前述行为。

(五)买卖、出借、转让账号,或以技术手段干扰、规避正常注册。

(六)刷量、刷关注、伪造点赞、回应或虚拟礼物记录,或通过自动化手段干扰本应用正常运行。

(七)干扰、规避内容审核,恶意举报,利用技术手段或私信规避对公开内容的管理,或利用本应用从事与社交、社区服务无关的营销、引流或违法活动。

(八)上传或传播恶意程序,未经授权访问系统,或实施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九)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协议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十、内容审核

我们依法对公开的用户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在发布前、发布后进行机器审核和人工复核,并可能委托境内内容安全服务方协助处理。审核旨在识别违法违规或不当信息,并不保证能够发现全部问题,亦不构成我们对用户内容的编辑或背书。

您发现违法违规或侵权内容的,可以通过本应用的举报功能或发送邮件至 tousu@shenshilvdong.cn 向我们投诉。主张侵权的,请按《番薯社区行为规范》第十二章提供权属证明、侵权内容的具体位置及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收到通知后进行核实,对能够初步证明构成侵权的内容采取删除、限制展示等必要措施;无法认定的,我们将告知您,您可补充材料再次通知。被采取措施的一方可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申诉。请仅提交与事项直接相关的材料。

十一、违规处置与申诉

如我们有合理理由认为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本协议,有权视情节对相关内容、私信或账号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提示并要求整改、删除内容或限制展示、限制部分或全部功能、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注销或封禁账号;情节严重的,可封禁账号并禁止您重新注册。各项措施的适用情形以《番薯社区行为规范》第十三章为准。

您申请注销的,账号资料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因违规被封禁或依法处置的,与处置相关的记录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到期删除或匿名化,不适用您主动申请注销的十五日删除安排。我们采取处置措施的,将在可行范围内通过应用内通知或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您。

如您认为处置有误,可在收到通知后发送邮件至 tousu@shenshilvdong.cn 提出申诉,并说明理由、提供相关材料。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一般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申诉期间,原处置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二、服务的变更、中断与终止

我们可能对服务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或下线部分功能。如调整影响您的主要使用方式,我们将通过本应用进行提示。如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由其他主体继续向您提供服务,我们将提前通过本应用告知您,承接方须继续遵守本协议;个人信息的转移按《番薯用户隐私政策》第二章办理。

因系统维护、不可抗力、第三方通信或电力故障等原因,服务可能中断或出现障碍。我们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提示并尽快恢复,但不保证服务始终不中断或完全无差错。

您停止使用或注销账号的,本协议在您侧终止,但不影响终止前已发生行为的处理,以及依法须继续有效的条款。我们根据本协议或法律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的,将按本协议第十一条处理。

十三、责任划分

您应对其发布或发送的用户内容、互动行为、私信及账号使用承担相应责任。因您违反法律或本协议导致第三方或我们遭受损失的,您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因不可抗力、您所在网络环境、终端设备故障或第三方服务中断造成的影响,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我们对用户之间的互动、私信及用户内容的真实性或合法性不作保证。

本协议中的免责或责任限制,不排除我们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亦不排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排除的责任。

十四、通知与协议的更新

我们向您发出的通知,包括处置告知、服务调整提示和协议更新提示,通过应用内通知、系统消息或您预留的联系方式送达。请您保持预留联系方式有效并及时查阅。

您可通过电子邮箱 fanshu@shenshilvdong.cn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一般于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您与本协议有关的询问。举报、申诉分别按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办理,邮箱为 tousu@shenshilvdong.cn。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协议。一般更新通过本应用公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更新涉及您的主要权利义务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将通过本应用再次提示;您不同意更新后协议的,请停止使用并注销账号。我们不会以您继续浏览即视为同意重大变更。

您可在本应用内通过“我 → 设置 → 用户服务协议”查阅本协议最新版本。

十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由我们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他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对条款内容的解释。

本协议某一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我们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视为放弃该权利。

本协议取代此前就同一服务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安排,但不影响隐私政策、收集清单、共享清单和社区行为规范的效力。

运营者:深时律动(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anshu@shenshilvdong.cn

官方QQ:71488832